警方的尴尬:抓住“艾滋小偷”却只能把他放了
对于这些携带艾滋病毒的扒手,警方显得非常无奈。
杭州市西湖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来到杭州市古荡区一家超市门口进行街头反盗窃行动。
“其实,我们对‘猎物’的一切情况早已了如指掌,他们大多租住在附近民房里;活跃在这一带的吸毒者有十几名,因共享针头吸毒而感染了艾滋病;他们每天晚上出来偷东西,然后买毒品。”
一位警察告诉记者:“我们经常这样跟着他们,一直等他们正在行窃时,把他们抓住,将东西归还失主。然后,放了,没办法。”警察双手一摊,无奈地摇摇头。
这些人在被抓时也从来不反抗,“因为他们知道抓了之后我们还得放他。”
携带艾滋病毒的违法犯罪分子应该怎么处置?这位警察说,他第一次抓到携带艾滋病毒的小偷后,“我们报防疫站,他们登记完就走了。我们问,人怎么办?防疫站说他们不要。我们也没敢把他们关起来,那么多人关在一起,如果他把别人感染了,谁负得起这个责任?”
“从某个角度看,警察与艾滋病扒手的故事更像是一个黑色幽默,我们每天跟这帮人打游击,抓进来,帮事主拿回物品,然后放人。”说此话时警察一脸的无奈。
警察的无奈助长了艾滋小偷的嚣张。在感染艾滋病以前,他们见到警察溜得飞快。感染艾滋病毒后,在公交车上看到反扒警察他们一点也不慌张。当然,他们也不敢当着反扒警察的面作案。他们通常把艾滋病材料(复印件)带在身上,警察一抓他们,他们既不反抗,也不逃,而是把艾滋病证明材料拿出来。
艾滋小偷如此有恃无恐,就是因为目前还没有有效的办法来约束他们,在这个问题上还存在法律的空白。按照有关法规:小偷一年被抓到四五次,不管金额大小都可以判刑。但艾滋病小偷法院不处理,罚款也罚不到钱,更没地方关。
南昌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的余科长说:“我们也很想将他们关起来,他们在社会上流窜是个很大的危害,既吸毒,又有艾滋病,两种东西—旦传染他人,都是致命的。可是关押是一个最大的困难,总不能将他们和其他身体健康的犯人关在一起。即使有地方关押他们,还需要经费给他们治病。吸毒人员感染了艾滋病毒,熬不了多久,艾滋病就会发作,总不能看着他们发作而不给他们治疗吧,但是钱从何来呢?”
当社会面对某一问题感到尴尬时,那肯定是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警察的尴尬在于这些“艾滋小偷”无地方可关,即使有地方关,也缺少必要的经费为他们治病,因此只有把他们放了,让他们流落于社会,让他们自生自灭。
说穿了,警察的尴尬就在于钱的尴尬。比如说建一个专门关押“艾滋小偷”的监狱要几十万元,收监一个艾滋病犯人一年的医疗费用要10万元等等,但是,这真的是一个大问题吗?说到底,还是没有对这个问题重视起来,没有认识到这些“艾滋小偷”流落社会带来的危害。
事实上,许多城市已经行动起来。比如杭州,今年3月两会期间,一位来自政法系统的人大代表提交了一份《关于切实重视解决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吸贩毒违法犯罪人员收容治疗问题》的议案,建议在杭州建立收治这类人员的工作机制,对这类因患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而难以执行劳改或劳动教养的人员进行封闭式集中收容、观察、治疗。另据了解,温州也已开始筹建一个专门收治传染病的违法犯罪人员的医院。武汉市公安局也在郊外专设关押点收押了首例被刑拘的艾滋疑犯,花费了7万元。
但这样做真的能解决这一越来越严重的问题吗?这也许是头痛治头、脚痛治脚的权宜之计吧。
艾滋小偷问题仅仅是社会问题掀开了一个小角,整治的路还长。